叢培崑准上訴終院 與陳志雲一同審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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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16/10/04 16:08

最後更新: 2016/10/04 16: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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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無綫電視前廣播業務總經理陳志雲涉收受利益案,早前經律政司兩度上訴後被裁定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成,被判罰款,陳不服向終院提出上訴已獲受理,並已排期明年2月21日審理。同案中另一名被告叢培崑早前以書面形式,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,終院今日頒下判詞批出上許,案件排期於明年2月21日,與陳志雲案一同審理。